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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过青春爱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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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笨孩子2(第2页)

  我是个没出息的人,永远不能像老马那样喜怒不形于色。对杨琼的思念从没停止过一天。我还记得那些云霞满天的傍晚,我俩装模作样地拿着英语书出去,其实是躲在操场上牵着手看夕阳。我的白裙子在金色的余晖中一飘一飘,他牵着我的裙角痴看着。我实在不好意思了就用英语书砸他:“学习!考不上大学可就废了啊。”

  “考不上你就不理我了?”

  “……”

  “好狠心。”

  其实那时我心里说,我要我们在一起,我一定要我们在一起,我养你也不要你离开我。可是我不敢说。我们自己的路还是那么坎坷,又有什么资格许诺?可是我仍然相信,我们会在一起。永远……

  可永远又有多远呢?

  “你每天都等他,他为什么连个电话都不来?”老马曾经问过我。

  她是那么尖锐、一针见血的女生。有时让我很害怕。

  “柳烁来过电话吗?”

  她低头:“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觉得你把自己毁在他身上,很不值。”

  “……对不起。”

  我知道她和以前的我一样每天都在等电话,女人傻起来没有边的。可等待能挽回什么吗?

  等你来,等你在,等你怎么样离开。感谢你,让我有人想等待。

  “我十一回家。”月光下她的脸空洞漠然。

  “回去找他?”

  “我们开同学会……”

  什么都不用说了,最可怕的骗子是自己,闭着眼睛自己骗自己,为他找尽所有的借口,假装你们从来都幸福美满,骗到最后,自己也忘了是欺骗。

  我们不傻,我们伟大;我们不傻,我们伟大。

  王菲是我喜欢的歌手,因为她和我们一样笨,也许比我们更笨一些。

  “过去那些,已经忘啦!”她挥挥手,“只是和同学吃顿饭,没啥大不了的!”

  真的全忘了吗?

  我听说阴曹地府有人日夜守候在奈何桥上,给过往魂魄送上孟婆汤。如果可以,我愿倾我所有来换取这灵药。那样所有人都可以忘记过往,不会忧伤。

  杨琼喜欢吃我妈做的饭,我妈也乐意看他大口大口地吃,还说什么要是孩子都像杨琼那么能吃,当妈的才高兴,说着转脸就骂我“猫儿食”。这老太太对亲生女儿跟仇人似的,吃多了说我胖,吃少了还不乐意,可见敌我不分,糊涂到了什么地步。杨琼成心气我,经常说我“什么都不吃还长得圆乎乎小元宵似的”,我气急了就告诉他,“你以为你三围就标准啊?两根儿肋骨一清二楚的一点儿手感都没有。”

  杨琼的妈妈在国外,傍了一美国农民,或者按他妈信上说的,嫁给了一位富有的农场主。杨琼不认她,从不回信,电话也不接,有一次他妈回娘家说想看看他,他爸如临大敌,开车把儿子送到了北京,爷儿俩躲瘟疫似的藏了半个多月。坐在他家装修得如五星酒店一样的客厅里他把他妈抱着他的照片给我看,那时他还是个不会爬的孩子,等他会坐会站会叫爸爸的时候,他妈已经奔赴资本主义的花花世界,一去不回头。他的世界只有爸爸、姑姑、爷爷和奶奶。

  “这又何必呢?”我说。

  “你别管。”他说,声音不大但语气冰冷。

  我哆嗦一下,杨琼外表谦和见谁都笑嘻嘻的,有时一个人凝神想心事,眼珠子却总是冷冷地散发着金属一样的光芒。我总觉得,在那清澈如小溪的外表下藏着巨大的旋涡,里面是暗流汹涌。

  我是个自信的女生,我以为只要努力,就能像李宁大叔说的,一切皆有可能。事实却证明我只是个自以为是的笨孩子。幸福总是可望而不可即,你以为你功德圆满了,你以为你胜券在握了,其实命运早就拎着大棒狞笑着守候在拐角。当灰姑娘拉开宫殿大门时看到的是蓝胡子的血腥地窖,那里没有水晶鞋,只有一具具尸骨。